涿州二康医改实施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年8月26日零时,医院医院之一,将同步启动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院综合改革。改革主要内容如下:
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
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三、提高门诊诊察费,取消挂号费,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普通门诊诊察费由原来的4元调整为15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由原来的6元调整为20元,主任医师诊察费由原来的9元调整为30元。
四、同步实施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参保患者均现场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普通)、6元(副主任)、16元(主任)。
患者就诊需要注意: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只适医院医院,并非医院。
2.适用人群为参保患者,即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保定市内、省内异地、跨省患者均可实现门诊诊察费的报销。
3.门诊就诊的参保患者持本人社保卡及就诊卡到门诊楼1-4层各收费窗口办理门诊诊察费缴费手续,无社保卡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办理。无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儿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件号码)。参保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金额,医院垫付。
4.未带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参保患者可先全额自费缴纳相关费用,到门诊一楼东侧“发票打印窗口”打印发票,择日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就诊卡、门诊诊察费发票到门诊一楼大厅西侧“门诊诊察费报销窗口”报销费用(发票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无法报销),也可到参保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5.首次完成门诊诊察费报销手续的患者,就诊卡即与社保卡或身份证绑定,请妥善保管,勿随意更换,以方便下次就诊。
6.患者住院期间或住院报销手续未完成,因卡被锁定,在我院门诊就诊无法报销,按未带证件报销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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