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晋城医保缴费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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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注意!

晋城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期延长至年2月25日

日前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

关于延长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每个居民,经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研究决定,将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年2月25日,延长期内,可以正常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及缴费业务,请各县(市、区)税务局、财政局、医保局认真贯彻执行,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还记得

缴费标准是什么

缴费渠道有哪些吗?

看这里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变更后次日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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