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的我们还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么

小二:很多人初次接触到商业医疗保险时,都会发出疑问:“我已经有社保了,还有必要再买医疗保险吗?”

掌柜:去年的这两则新闻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

看过这两则新闻之后,身在职场的你有何感想?

以上两位逝者到底有没有受到劳动法和社保的保护呢?

按媒体的报道,女教师刘伶利患癌症请病假的事实清楚,但学校在半年病假之后,借机以“旷工”之名开除刘伶利,不仅有违道义并且违反了法律。刘伶利失去了收入来源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仅两年就被癌症夺去了年轻的生命。显然,学校的操作是违法的。被开除的刘伶俐没了社保,不能报销医疗费用,重病中的她不得不摆摊卖衣服赚取费用。尽管法院判开除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但刘伶俐的社保依旧不能恢复。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期有多久?按照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然而实际情况是,极少有企业能够做到在患病员工经过治疗期后继续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的,很多企业都会在收到员工大病告知的第一时间就会尽快找理由来辞退员工。

再来看看前华为员工魏延政生病后的情况:从华为拿了万至万分红款、20万重疾病保险赔款、24个月病假工资、N+1的离职补偿。这不仅在劳动法的保护之内,这已经是一份极少数人能享受到的待遇。有华为前员工称,他并不缺钱治病,只是想给家人留下更多东西。

让企业负担一个患重病员工的治疗费用,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吗?

劳动法和社保到底能给患病职工带来多少的权益保障?

魏延政是华为高管,“华为”“高管”这两个关键词就决定了他跟民办高校女教师刘伶俐的遭遇大不一样。在职场的我们又有几个人拥有这样的待遇呢?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实际上主要涉及到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法院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对于这一问题,《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个问题主要关系到如何正确界定人民法院司法职责权限与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权能的合理分工。我们认为,在确定这两者界限范围时,应当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作为依据。

根据这两部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社会保险从办理登记、缴费、发放社保费用到监督检查等均明确规定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和管理,这一规定是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如果人为地由司法权强行介入和干预,不仅不利于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险功能的正常运行,而且不利于合理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职责,导致二者权限交叉重叠混乱,最终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

因此,只有那些未被《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的事项,因而发生争议的,才纳入到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注意“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和“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是“且”、并列的关系,两项条件同时满足法院才会受理。而校方之前是为刘伶利缴纳过社保的,所以刘伶利的情况并不满足申请法院受理社保争议的条件。

掌柜:所以对于每个人而言,自我可控的选择权是如此的重要。个人商业医疗险这个无论我在哪家公司,无论还在不在工作,这个我可以带着走的风险管控机制就无比的重要了。但往往还是会有很多人忽略这个工具,原因是:配置保险和需求的发生不会出现在一个时间段,配置保险都在需求发生之前,需求发生时及之后是无法来配置相应的保险,就是这个滞后性造成了大众觉得这个阶段不需要做配置,但是当需求发生时健康状况已经和相应的保障无缘了。

商业医疗险能为我们解决什么

首先它和社会基础医疗完全不冲突,它是社保的补充。绝大多数的医疗险都是补偿原则(不能盈利的),某一些能获赔超过实际花费(有津贴的存在)。商业医疗险是为了解决社保没法覆盖的部分。说到社会基础医疗保险有几个名词需要了解一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或者叫起付段、起付额)、封顶线(或者叫封顶额)、报销比例

可以看出,社会基础医疗保险存在以下不足:

①特殊情况下无法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能报销;②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个人承担,不能报销;③乙类药物有一定比例(通常在10%~30%之间)不能报销;④目录外药物(俗称“自费药”包括进口药)不能报销;

⑤部分地区的新农合不含门诊责任,门诊产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⑥各地发展差异很大政策不同,以当地医保中心的规定为准,造成异地就医过于繁琐;⑦除了报销比例,各地医保采用的药品目录也并不完全相同;⑧医院的等级不同,可以获得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也不同,医院报销比例最低。

即便如此,社会基础医疗保险依然是所有人的首选。以社保为主,商保为辅,社保医疗覆盖不到的地方,由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况且优质的医疗险不仅仅可以覆盖全面的花费和提升保障额度,还可以提供优质医疗资源以及相关的服务。

配置商业医疗保险需要了解的事儿

1

关于续保的事儿

先看以下前面的情况:

①可能由于理赔过而拒保②不会因为理赔过而拒保,但会根据个人健康状况调整后续保费③不会因为理赔过而拒保,但会因为医疗水平变化及该险种的整体经营状况来调整后续保费,不会根据个人健康状况调整后续保费④不会因为理赔过而拒保,但会因为医疗水平变化及该险种的整体经营状况来调整后续保费,不会根据个人健康状况调整后续保费,哪怕停售,老客户也可以续保

⑤不会因为理赔过而拒保,不会调整后续保费,哪怕停售,老客户也可以续保

先引进的概念:年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才能出长期健康险,财险公司只能出短期健康险。

看出可以符合上面⑤的情况,才能被称为的健康险。而现在的医疗险市场,是没有的产品的。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说“保证续保”?

因为他们说的是阉割版本的保证续保,就是上面的②③两种情况,比如现在很火的某安,但实际上,财产险公司出的产品,吹上了天,也不可能保证续保。所以尽可能的去找④的情况的医疗险来作为自己及家人的规划的一部分,之后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择优选择新出的产品替换,身体健康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有一个不错的兜底。

2

关于门槛的事儿

可见市面上大量一万及以上免赔门槛(社保报销后的金额扣除一万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范围来理赔,不足一万的情况不理赔)的医疗险使用到的概率是及其低下的,如果续保条件不尽如人意,再低的保费也是一个投产比不合理的规划;如果续保条件还算满意,可以作为理赔更宽泛的(住院和大病门诊不需要到达某种程度)狭义的保证续保的报销式的消费型重疾险来使用,用较低的保费获得一个较高的健康险补充杠杆。

要知道国内没有一款保证续保的消费型重疾的,北美和新加坡有但只针对PR(绿卡持有者)和本国居民开放。

3

关于调费参数的事儿

前面关于续保提到的①类产品(可能由于理赔过而拒保)都只有一个调费参数:自然费率——根据年龄的变化来调整保费,有的公司会做首期折扣或者续期折扣的也在此类;

为了做到狭义的保障续保,很多公司会设一个终身限额或者无上限,为了维持本身的经营状况,保险公司会设另外一个调费参数:医疗通胀率——会因为医疗水平变化及该险种的整体经营状况来调整后续保费,不会根据个人健康状况调整后续保费。那种针对个人调整的产品,放弃吧太坑了,本该雪中送炭的时候还要敲一笔竹杠的东西很不合理;

要说清楚调费参数这件事,就再来说说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才能出长期健康险,财险公司只能出短期健康险这件事。为什么要说它呢,因为现在有很多财险公司给客户感觉还好的医疗险存在,掌柜我经常被问到,某安财险出的那个医疗险好不好?财险公司只能出短期健康险,这句话大家都明白财险公司没有长期型险种,医疗险虽然都是一年一保的,但都是一个长期的规划。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为了前面提到的④类医疗险会有两个调费参数:自然费率和医疗通胀率。财险公司是做不到④的情况的医疗险的,他为了推广就用了一句话把这个局限说成了优势(太可怕了):我们的产品不仅仅是解决现在的问题,未来医疗技术变化了,我们会产品升级!这句话怎么理解:财险的医疗险如果停售他可以设计新的产品让老客户转保,这就出现了第三个调费参数:产品替换费率——一个全新的产品,全新的费率,更高的盈利率。

三费叠加的医疗险在未来划出的曲线会异常的“美”,当然这是建立在财险公司有新的产品可以替换,原意让你换,不然续保都做不到,就别说“优美”的曲线了。所以为了自己的权利更有保障医疗险请选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的产品。

4关于医生为难的事儿

首先,来了解一下社保局,医院和患者是怎么报销的关系

拥有社会基础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出院之时社保局已经按约定的情况做了结算和费用的减免,所以说社保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去拥有的福利。然而这个结算的快捷性针对的对象是享有医保社会福利的患者,医院本身而言是有滞后性的,社保局会在医院做结算,而不是在患者出院之后的一段时间,医院的资金周转问题。加上之前的医疗改革(医院的形成——医疗资源集中,大量高端医疗检测仪器的采购)和事业单位改制(医院的职工和医生需要要自己买社保了,医院而言不是简单的开始缴,而是按职工的工龄来补缴社保)医院现在的情况更接近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滞后造医院本身是一定不愿因为制度的改制自行承担的,它会想办法补回来,每个科室就会被分配绩效任务,任务的重担最后都压在了每一位医生身上。

来看看医生现在面临的什么局面?

医院自负盈亏的重担压在了每一位医生的身上,大家会觉得医生要怎么应对呢?

多开自费药来赚钱?NO!这是绝对不会有的情况!

WHY?来我们来认识一个中国才会有的名词——基药比和药占比。卫计委的这两个结果导向的指标医院通过药品来盈利对患者造成过重的负担,但是事物往往是有两面性的,要知道药品越好治疗的效果和术后的状况也是越好的,医院和医生为了控制基药比,药房是不会储备很多进口药和特效药的,如果患者需要使用只有自行外购,掌柜所在的城市就有一个医院——有“南湘雅、北协和、东齐鲁、西华西”医院,医院的金卡特需部的患者绝大部分的进口药和特效药都是外面的药房自行购买的;医院和医生为了控制药占比,会少开药,多做检查:大量高端医疗检测仪器的集中性有利于医院的盈利,同时能很好的控制药占比这个参数。

那医生的局面和我(患者?)有什么关系呢?

一句话:在您做一个重大手术和这一辈子中最重要的治疗方案的时候是想要一位纯粹的医生在负责,还是想一个兼顾着医生,财会(上面的两个参数直接和医生的奖金挂钩的),销售于一身的的人来负责您这次关乎于您自己和家庭的重要抉择呢?

在掌柜看来没有足额的健康险的情况下,医疗险如果不能覆盖仪器检测费用和合理的外购药费用对于医生还是患者本身而言都是不利的!

做一个总结,在掌柜的认知中优秀的医疗险是这样:

续保时不核保,停售也可以续保,我不要求保费一直固定,因为医疗通胀严重,但是要求出品该医疗险的机构有良好的风控,有自己的医疗网络,能够控制保费增长的幅度,做到永续经营并提供一定的医疗服务,比如帮忙挂号,导医什么的。报销的时候不要求急速理赔,但请考虑现在的医疗环境报销的范畴要够全面,且不要只医院名字的清单中的药,而医疗过程中及长期恢复阶段的外购药不给我报销。

总的来说,我看重的医疗险,满足四个条件:狭义的保证续保、永续经营和优秀的服务,责任包含合理的外购药和医疗设备。别的都是浮云。

END

En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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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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