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潮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号)及《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号)精神,现将年汕头市潮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6名,具体计划详见《年汕头市潮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

潮阳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4、潮阳区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应在52周岁以下,即年1月17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年1月17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经粤东西北地区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业工作人员的,只能报考本人现聘用单位的特设岗位,不得跨单位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年1月15日至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股(潮阳区东山大道号),联系-。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年汕头市潮阳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附表2,需双面打印,贴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医院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以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相关科目时间累计为依据。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详见附表1,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年10月31日前取得,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的,不予确认报考资格。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潮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笔试内容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一)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并、登分是否有误的,(二)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三)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分。报考人员对自己笔试成绩有疑问,属上述查分范围,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潮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每人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各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若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客观题成绩、最后一道主观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潮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具体体检事项,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届时将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用条件。考察对象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届时将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及调剂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招聘岗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如有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在本次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调剂机会。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及本区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期为3年,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聘期内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用人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对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聘用期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其它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布。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12月29日

戳“阅读原文”,下载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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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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