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事
年6月常州市武进区
新增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药机构公布
经书面审核和现场评估,对照《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1号)、《关于明确市本级和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择优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常人社发〔〕号)和常武互通互认的有关要求,年6月份新增以下5家单位为常州市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武进区社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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