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北斗星幼儿园关于参加年度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为落实在园幼儿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灵教〔〕90号)和《关于做好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园幼儿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现在我园就读全体城镇户籍幼儿。
二、参保时间
我园仅做医保费用代缴工作,缴纳时间为年11月8日-11月10日。
三、缴费标准
元/人/年(包含大病保险)。
四、享受待遇
1.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住院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类别
医院范围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元70%
元以上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元63%
元以上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元55%
元以上75%
医院
-0元53%
0元以上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
-0元53%
0元以上72%
医院
-元50%
元以上68%
省外
-元50%
元以上68%
3.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65%的比例支付。
4.大病保险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具体为参保居民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1.5万元以上的,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
五、参保办理
1.幼儿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老师处参保登记、缴纳保费元/生,收费时班级老师会给每个家长开据参保收据,家长自行保管好,幼儿园收齐后再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入保。
2.每个幼儿要在班级老师处登记填写《地税部门社保费缴费登记统计表》,家长需要向教师提供参保幼儿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即可,后由班级老师统一录入电脑。
3.户籍在乡镇的城镇户口学生及幼儿已随家庭成员参保的不再参保,但需出具有效的参保缴费凭据。农村户口学生及幼儿随家庭成员在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缴费参保。
4.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局负责提供名册,财政局负责缴纳保费。
5.参保学生就医住院时,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证进行登记。未办理社保卡或医保证的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带上户口本和一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社保局居民医保科办理医保证。
六、其它事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引导、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幼儿医疗、防止因病致贫、构建平安校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政策。望全体家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确保应保尽保。
注意:幼儿园仅作代缴医保费用工作,如家长对参保报销等详细事项有相关疑问,请咨询社保局医保科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地税局纳税服务分局:
社保局居民医保科:
灵宝市北斗星幼儿园
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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