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58号)和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委发〔〕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专项招聘活动公开招聘编内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年晋江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年3月10日至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人员;
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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