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丰南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在辖区内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是否取得许可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是否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2、医疗机构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美容等诊疗活动;
3、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1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医疗美容机构1家、生活美容机构30家。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未发现配备脱毛机、吸脂机、洗眉机、祛斑机以及手术刀片,麻醉针剂等医疗美容手术相关的器械和药品。
▲执法人员对美容场所内卫生许可证,各种制度进行检查登记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为杜绝医疗机构、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我所给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提出相关单位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类管理目录》等规定合法开展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服务项目。
下一步
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医疗美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场所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群众卫生安全意识,加大医疗美容监督执法力度,为爱美人士打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医美法律小常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在依法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内,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
丰南区卫生监督所
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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