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保局助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医保基金拨付周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结余的医保资金最高可按50%拨付给医疗机构;将20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医保支付……近日,市医保局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系统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进全市医保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助力我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满足参保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我市医保系统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包括——
建立多层次多角度沟通协调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与医疗机构进行充分沟通论证,在政策推进过程中,主动对接医疗机构,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措施科学合理、落地见效。
缩短医保基金拨付周期。联合财政部门加快医保基金下拨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拨付周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切实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建立医保预付周转金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预付周转金制度。原则上向未纳入医联体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基本医疗保险预付周转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视辖区内患者的就医分布和习惯向就医人员多且未纳入医联体的乡镇卫生院预付周转金,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对医联体实行医保按人头打包付费。建立“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机制,对实现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实行医保基金按月按人头打包支付。医联体统筹使用打包基金,对参保人因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兑现待遇。结余的医保基金计入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联体自主分配。
实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结余的医保资金最高可按50%拨付给医疗机构,其中60%-7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放,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签订、价格管理等内容;对定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线上、线下公平的价格和支付政策。同时新增8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互联网+”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创新发展。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按疾病病情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医保对病组进行预定额付费。DRG付费通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机制,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提质增效。二是开展日间手术医保支付试点工作。将20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医保支付,并按相关规定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费用按DRG付费管理,加快定点医疗机构床位周转率,有效节约医疗资源。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分批分类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适当提高诊疗、手术、中医、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先调整医疗机构普遍反映价格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同时,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医疗服务项目,开通新增项目受理绿色通道,做到随时受理,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邯报融媒体记者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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