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保局医院唐山现

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医院

(医院)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年12月15日,医院(医院)被卫计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据《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唐人社字〔〕号)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解除该单位医保服务协议。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合法合规经营,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年12月19日

“智慧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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