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扶贫伊宁县持续完善农村医疗服
近年来,伊宁县为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持续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医疗体系建设,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贫困群体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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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保障力度
伊宁县目前共有14个贫困村队,其中在11贫困村建有村卫生室,3个村距离卫生院3公里以内,并配备有执业医2名、执业助理1名、乡村医生8名,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一是按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基本功能、业务科室设置及区划、临床科室基本功能,业务用房建设、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标准,加强乡村一体、防治结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基本医疗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工作标准,为农牧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前我县家村卫生室的基本药品都能达到80-种。
(二)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政策
为全县户名贫困人员建档立卡,重新入户核查健康状况,及时搜集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截止10月2日“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需救治人,已救治后续需继续治疗人数人,救治率98.56%。有2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因年龄过小,需到适宜年龄再住院手术治疗。慢病签约服务一批:现需服务慢病人数人,慢病随访服务人,服务率82.3%。
(三)落实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健康体检、家庭医生制度
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完成全民健康体检人,完成率达89.03%,未完成人员基本为在校学生,现正在进行体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人,签约率97.64%。
(四)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一站式结算”服务
自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以来,截止9月30日全县有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总计免收患者住院押金.13万元,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结算住院费用共计.59万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及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12万元,自付比仅为1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次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结算住院费用共计.9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4万元、民政救助:60.47万元、商业补充5.17万元,患者自付费用35.54万元,自付比为8.3%。
(五)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医院医院医学影像、心电网络、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优势,实行县域内信息互联,与喀什乡、墩麻扎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建立远程会诊,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教学查房等服务,截至目前县直三医院(自治区、自治州、医院)开展远程会诊共计:截至目前共计远程会诊例,医院(自治区、自治州、医院)会诊例,其中远程专家会诊例,影像会诊7例;与乡镇场卫生院会诊例,其中远程专家会诊例,心电会诊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年5月卫计委争取援疆资金万元,医院、妇幼保健院搭建远程会诊平台,为患者远程会诊治疗提供极大便利。
今后伊宁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疗共同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加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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