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主诊

国卫办医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年7月6日

推荐阅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年高考防疫家长关键提示10条●图说|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及解读●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及解读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载请注明:http://www.hcxlighting.com/ylbz/662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