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告知
尊敬的各位朋友: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的通知》文件精神,自年9月1日零时起,我院将实施调整后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价格调整主要内容:为了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这次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适当提高了诊疗、手术、康复、儿科、妇产科、病理诊断、护理、中医民族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项目价格。
具体分四种情况:一是取消挂号费1项。
二是降低17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三是提高项价格,包括提高涉及6岁以下(含)儿童的部分诊查、护理、治疗类等项目共71项;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20%,同时涉及六岁以下(含)儿童的在此基础上再提高20%;调整提高涉及产科、妇科、急救、高压氧舱、病理检查共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是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计价单位等重新进行规范。
特别提示:普通门诊诊查费每诊次的价格为:医师3元、主治医师5元、副主任医师10元,专家门诊诊查费30元。
急诊诊查费医师5元,主治医师10元,副主任医师15元。
六岁以下(含)儿童的普通门诊诊查费每诊次的价格为:医师7.2元、主治医师9元、副主任医师13.5元,满5年的主任医师及津贴专家40.5元。
六岁以下(含)儿童的急诊诊查费每诊次的价格为:医师13.5元、主治医师18元、副主任医师22.5元。
我院价格调整公示:我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收费标准。患者朋友可以在我院收费处对面的价格公示表查询具体收费标准,同时我院西药房电子显示屏也将不断公示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如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执行新价格后,如有疑问者,可以来电咨询。
-(8:00-17:30)。
浦北县妇幼保健院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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