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下月起,鄂尔多斯这些医疗服务项目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明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乌海四个地区将试行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我区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和调整的项目共计项,主要规范和调整的内容和幅度是:
综合医疗服务类项。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治疗操作、护理和其他服务项目四个部分,项目平均上调幅度为70%。
影像学诊断类项。包括X线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CT)、磁共振检查、超声检查等六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23项,其他项目平均下调幅度为15%。
病理学诊断类43项。包括细胞病理学、组织病理学、分子病理学检查与诊断等六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10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幅度10%。
辅助操作类项目17项。包括设备辅助操作和微动力系统辅助操作等两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6项,其他项目价格平移。
临床手术治疗类项,包括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体被系统等十七个部分,其中新增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幅度为60%。
实验室诊断类项,包括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体液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等三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项,其他项目平均下调幅度为10%。
临床非手术治疗类项。包括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体被系统等十七个部分,其中新增项目36项,价格平移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20%。
临床诊断类项。包括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体被系统、其他项目等十八个部分,其中新增41项,价格平移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20%。
康复医疗类项。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等两个部分,其中新增12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30%。
临床物理治疗类项。包括放射治疗、放射性核素治疗、超声聚焦治疗五个部分,其中新增27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30%。
中医医疗服务类项。包括中医诊断、中医治疗、中医综合三个部分,新增10项,其他项目平均上调50%。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基础上,平均下调10%来确定。
此次价格调整总体上患者支出不增加。一是对门诊患者来说,诊查费标准上调明显,支出有所增加。医院门诊挂号诊察费平均为6.6元/人次,调整后取消挂号费,合并为诊察费平均16元/人次,人均增加9.4元。主要考虑的是为了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的价值,调动医疗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拉开诊疗费的标准,也有助于建立分级诊疗的制度,引导患者分流。另一方面,取消药品加成,门诊患者开药的支出减少,大型设备检查、化验等费用下降,总体负担是明显减轻的。二是对住院患者来讲,虽然手术费用上调60%,但除口腔、整形、生殖系统等非疾病治疗手术项目外,绝大部分项目都进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而且其他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也在逐步提高,报销范围在逐步扩大。同时,由于药品价格的逐步降低和医用耗材的打包定价,也会控制住院费用的上涨。三是对特殊的慢性病人门诊治疗标准没变,这部分患者费用不增加。
为确保调整方案的稳妥实施,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同意选定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四个地区试行,时间从年1月1日开始启动。试行成功后,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配合医院改革的推进在全区全面实施。(来自:呼和浩特日报记者云艳芳)
本期编辑:赵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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