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记者2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要求各地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初步统计,年全国累计实施医疗救助.4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8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万人,支出救助资金.7亿元。
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民政部门主要通过“医前”和“医中”两个阶段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医前”救助主要是指资助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据了解,年各级财政支出的亿元医疗救助资金中,资助参保费用达62亿元,占21%。“医中”救助主要针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仍然难以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群众给予救助。
为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民政部强调在继续做好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也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把救助对象从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拓展到低收入家庭中间的四类人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此外,民政部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和信息共享,所谓“一站式”即时结算,就是说困难群众到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费用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打消困难群众垫资较高的住院费用的顾虑。据悉,目前全国已经有93%的地区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县级行政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2月21日,民政部召开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下同),全面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
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通知要求,依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同步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市级和省级行政区域内,困难群众按规定分级转诊和异地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据介绍,通知还要求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民政部要求,对经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民政部要求,省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等因素,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认定办法。
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
在支付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低保标准等,制定大病保险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倾斜的具体办法,明确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的量化要求,实施精准支付,提高困难群众受益水平。
民政部明确要求各地合理调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结构,稳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占比。综合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筹资情况等因素,建立健全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科学设定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
此外,由于医疗救助是“保险在先、救助在后”,此次通知还明确提出,对于年度内单次或多次就医,费用均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要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按次及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
作者:王健任
来源:新华社
往期精彩
1、七彩云南在外交部蓝厅精彩绽放
2、阮成发:真扶贫扶真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3、残疾夫妇勤手养“四宝”收入破万元
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drz
.转载请注明:http://www.hcxlighting.com/hzyl/7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