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定边县春季临聘医学卫生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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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我县医疗技术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17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8号)、定边县人民政府《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定政发〔〕28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地方病防控中心对医学卫生类人员的实际需求,拟自主临聘15名医学卫生类人员,现将临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采取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临聘对象和条件
(一)临聘对象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部分专业毕业时间可放宽至往届;部分专业放宽至本科学历;麻醉学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往届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二)临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户籍条件:公告发布之日前考生(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以上学历及麻醉学专业不限户籍)。
4.适应临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3月20日至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临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定边县年春季自主临聘医学卫生类人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临聘计划表》)的要求为准。可报考专业为紧缺特殊专业的岗位经县自主临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临聘条件和调整临聘计划。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振兴计划”、“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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