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公开考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
凉山州卫计委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年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
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凉山州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年)》(川委办〔〕6号),原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9号),四川省卫计委《关于下达阳光天使计划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凉山州卫计委、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工作人员71名(含补招年项目计划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本次招聘县(市)13个,招聘名额71名。其中:西昌市5名,德昌县6名、会东县4名,宁南县5名,普格县8名,布拖县5名,昭觉县5名,金阳县5名,雷波县5名,美姑县8名,甘洛县3名,越西县3名,喜德县9名。详细情况见最下《年凉山州公开招聘县(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对象及范围详见《岗位表》(详细请看最下)。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者具有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为年8月1日。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承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二)报名时间: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三)报名地点: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考核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财政局成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近两年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医疗差错责任不满一年者;
10、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招聘时间全州统一为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体检时间全州统一为年9月29日;体检在二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体检的,以及体检后资格审查、政审等出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相关程序以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凉山州卫计委 本次招聘的补充公告、体检、通知、公示等均在凉山州卫计委管网(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56号)以及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凉山州卫计委、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凉山州卫计委)
招聘相关事宜咨询请打报考县市卫计局电话。
监督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年凉山州公开招聘县(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岗位表
(点击看大图)
主编:蒋映春
值班主编:张琴
责编:沙莉
内容推荐来凉山赏中秋之月,这些地方必须要去
一大波福利来袭!余个就业机会送给凉山贫困家庭
西昌市民看清楚了!这样的彩钢棚搭不得
转载请注明:http://www.hcxlighting.com/yltx/6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