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从满25年逐步调整
一、政策调整背景
年9月,辽宁省医保局联合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发〔〕9号),要求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全面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其中对全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做出规定“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享受待遇的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二、政策调整过程
由于沈阳市男职工参保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未达到省要求的标准,因此必须进行调整。省内其他未达到此标准的城市也都在年年底前对现有政策进行了调整。
为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利用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参保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由25年调整为30年,调整方式为从年1月1日起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至年调整为30年。年7月17日至8月4日,《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社会征求意见稿)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
目前,《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沈医保发〔〕25号)已正式印发,并作为规范性文件报市司法局备案。
职工医保缴费将调整为30年
转载请注明:http://www.hcxlighting.com/yljj/9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