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医院年招聘

医院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及水平,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充实到我院各紧缺岗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医院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领导小组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

招聘病案管理人员1名、办公室党建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医院年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我院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政府公开招聘,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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