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

一、招聘单位简介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挂省卫生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牌子),承担组织研究省级医疗技术规范标准,提供医疗机构评价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教育培训、交流合作、援外医疗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卫医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有关事务性工作。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医院等级评审复审现场评价、省级质控中心管理、人才评价服务与人才教育培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基层卫生服务指导、全国医护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务管理、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属省卫健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4.年龄: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其他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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