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疗三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一)服务要求
★1、医疗“三监管”平台服务要求。
医疗“三监管”平台部署是将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相关指标下沉到我市医疗“三监管”平台,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医疗“三监管”平台部署软件,医疗“三监管”平台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服务:
广安市医疗“三监管”平台建设项目1.1、医疗机构监管服务
医疗机构监管主要提供医疗机构资质、资源配置、医疗费用、医疗服务、基本/疑难病种占比等分析监管功能,实现卫生主管部门能多视角、全方位地掌握区域内的医疗机构状况,为医疗机构的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
1.1.1、医疗机构资质监管分析
从医疗机构登记、机构资质、限制性医疗技术情况、医疗机构注册等方面进行分析。
1.1.2、资源配置监管分析
从医护人员、床位、设备、固定资产、医院面积等方面进行分析。
1.1.3、医疗费用监管分析
从医疗收入、医疗支出、医疗费用、费用占比等方面进行分析。
1.1.4、医疗服务监管分析
从医院服务人次、服务效率、分级诊疗等方面开展分析。
1.1.5、基本/疑难病种占比监管分析
医院等级和属性所承担的基本病种收治和疑难病种收治情况进行分析。
1.2、医务人员监管服务
医务人员监管子系统主要提供医务人员资质、患者负担、医师负担、职业状况、综合评价等分析监管功能,使得卫生主管部门能全面、准确、有效地掌握区域内的医务人员状况,为医务人员的管理、配置、考核提供支撑。
1.2.1、医务人员资质监管分析
从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医务人员资质、医师处方权限等方面进行分析。
1.2.2、患者负担监管分析
从病人门诊费用、病人住院费用、医师处方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
1.2.3、医师负担监管分析
从医师承担的门诊工作量和住院工作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2.4、执业状况监管分析
从多点执业医师数量、多点执业医师工作量等方面进行分析。
1.2.5、综合评价
从医疗质量、服务人次、救治病种、三四级手术占比等方面进行分析。
1.3、医疗行为监管服务
医疗行为监管子系统主要提供疑似异常行为、医疗服务、药品使用监管、大型仪器检查等分析监管功能,使得卫生主管部门能准确、及时掌握区域内的医疗服务开展和医疗行为状况,强化对诊疗服务规范性、合理性的管理。
1.3.1、疑似异常行为监管分析
从住院天数、住院频率、住院费用、处方权限、药品异常、耗材异常等方面进行分析。
1.3.2、医疗服务监管分析
从服务人次、病床周转、住院死亡率、重复入院等方面进行等方面进行分析。
1.3.3、药品使用监管分析
从抗菌药物、激素、输液、中药等使用进行分析。
1.3.4、大型仪器检查监管分析
从CT检查、DSA检查、MRI检查、放射诊疗等方面进行分析。
2、医疗“三监管”平台项目实施要求:
▲2.1、硬件、网络调试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三监管”平台市(州)分级部署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硬件、网络资源,做好硬件、网络调试及该项目网络IP规划。
★2.2、软件部署
根据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提供软件部署的相关内容及清单。
★2.3、数据采集
根据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结合广安市实际情况提供数据采集的对接模式及数据采集的内容。
★2.4、数据处理
根据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提供数据处理中各项数据处理指标的详细清单。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各指标数据模型,采用标准监控、离群监控、趋势监控、规则监控等手段提取疑似问题数据。疑似问题结果数据上传至医疗“三监管”省平台。
★2.5、综合闭环管理
根据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对提取的疑似问题指标数据纳入稽核流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处罚提供参考依据。
▲2.6、系统试运行
成交供应商根据四川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结合广安市实际情况,承诺提供不低于3个月系统试运行时间,提供承诺函。
▲2.7、医疗“三监管”系统运维包括系统应用使用指导、问题解决、每月指标数据处理、系统日常巡检等内容,提供运维方案。
★2.8、广安市医疗“三监管”平台涉及与省上数据联调,与广安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对接。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本项目能与省医疗“三监管”平台、广安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网络联通、数据对接,负责按照省医疗“三监管”平台要求进行功能升级和功能扩张后的接口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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