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讯息医院专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狮委〔〕69号)和《石狮市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狮委〔〕88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人员,具体招聘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3月29日至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石狮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石狮市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不得报考;⑦已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和“泉州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生”的毕业生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不得报考;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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