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政
医院综合改革倒计时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政解读之二
我市将于8月1日起,全面启动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哪些政策要求?医院参加了此次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此次医医院和患者产生什么影响?现物价部门就年鸡西城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政进行解读。
一、国家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根据省、市关于医院综合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黑价联〔〕14号)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改革补偿机制,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按照四个原则:即(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医院内部挖潜消化等多方共担,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检验价格,医院人均医疗费用水平相对稳定,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不增加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负担。(二)政策配套,协同推进。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与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及加大财政补偿力度等各项改革措施同步实施,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三)分级定价,体现差异。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技术级别、诊疗项目难易程度,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差别化定价,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补偿,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四)动态调整,强化监管。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成本定价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创新举措,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院自我约束的价格综合监管体系。
二、医院参加了此次改革?
答:我市共有15家参改医院,具体是:医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老年康复护理院、医院、市精神病防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和黑龙江省鸡西复医院。
三、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内容有三大部分,涉及项医疗服务价格,即降低部分、提高部分及结构调整部分。降低部分是全部取消15%药品加成,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检验价格。提高部分是一般医疗服务价格(包括: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等)、一般检查治疗价格(包括:护理费、抢救费、氧气吸入、清创缝合等)、手术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费(包括:针刺、灸法、推拿疗法等)。第三是结构性调整部分(包括: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病理检查和治疗费等)。
四、此次医医院和患者产生什么影响?
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黑价联〔〕14号)文件所说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就是调增的总量与调减的总量相一致,只是医院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提高了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大型设备检查及检验收入比重,在结构变化而收入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保证医院的良性运行。物价部门为了最大限度地兼顾好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利益,使医疗机构的收入总体上不减少,患者个人负担总体上不增加,对调增总量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合理分摊,对参改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医院的药占比不同,调整后收入的增加和减少情况也不尽相同,同样体现在患者身上也是总的平均费用不会增加,但体现在个例的患者身上可能有增有减,这要看患者的病种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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