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嵊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嵊州市人社局最新消息: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正式开始
快来看看今年有哪些变化?
应该如何缴费吧?
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元,财政补贴每人元。
下列对象经本人申请,其个人缴费元可免缴:年10月31日前持有《嵊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嵊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不包括就学困难对象)家庭中的人员、民政在册孤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参保缴费时间
年11月1日至年12月30日。
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采用市民卡代扣代缴、手机APP缴费、村(社区)现金收缴三种方式。
市民卡代扣代缴
办理时限为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参保人员将个人缴费元存入市民卡中,由银行扣缴。市民卡代扣代缴仅限于年参保的人员,年未参保的人员,不能通过市民卡代扣代缴。
手机APP缴费
办理时限为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参保人员通过“嵊州人社”手机APP操作进行缴费,也可通过手机APP代为亲戚朋友缴费。手机APP缴费也仅限于年参保的人员,年未参保的人员,不能通过手机APP缴费。
手机APP缴费操作办法介绍
村(社区)现金收缴
现金收缴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
参保人员将个人缴费元缴到所在村(社区),村(社区)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能通过市民卡代扣代缴、手机APP缴费的人员应到所在村(社区)缴费。
嵊州人社今年新增手机APP缴费功能,方便了广大嵊州市民,在家也能缴费了!
注意事项
1.原来参加职工医保、需参加年居民医保的人员,需先到社保局5号楼、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或手机APP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后才能参保。
2.年在绍兴市内其他县市参保的学生,需在我市参加年居民医保的,应到所在村(社区)缴费。
3.从往年缴费情况看,市民卡存入足够金额、但不能通过市民卡代扣代缴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有下列情形:(1)未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2)持有的市民卡为非嵊州市发放的;(3)市民卡遗失等原因换卡后,未再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4)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市民卡与个人缴费存入的市民卡不一致的。
年中途参保缴费规定
1.中途参保缴费规定。超过缴费期后,年3月25日前参保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元缴纳;年3月26日后参保的,按筹资标准元(含财政补助元)缴纳。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算满3个月后享受。中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到乡镇(街道)办理。
2.新生儿参保缴费规定。新生儿参保需在出生之日起60天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参保手续,按个人缴费标准元缴纳,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内容来源:嵊州人社
▍图文编辑: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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