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新增77项医疗服务收费项

7月1日起

我市新增77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根据《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丽医保发[]47号)等文件精神,丽水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77项,内容涉及综合医疗服务类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等。我院将参照文件执行,现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予以公示:

以上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期满(年7月10日)后开始执行,试行期限至年6月30日。

如有疑问请-(医保物价)

供稿

医保科 张伟清

编辑

叶丽珍

审核

陈 莹

终审

邱 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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