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阿荣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阿荣旗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阿荣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5号)和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做好年度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阿荣旗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收取,缴费信息核定由旗医保局和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负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年度一次性缴费制,年10月10日-年4月20日(其中年12月1日-20日)。其他每月1日-25日收费,节假日休息不收费。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新参及断保等待期为6个月,于年7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征缴方式(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税务部门采取以云pos机为主的方式收费,请缴费人准备好银联卡和身份证到所辖乡镇税务所组织的收费单位和人员处缴费。(三)新参、续保和断保续保人员及以往年度断保人员,只缴纳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四)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由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审核后,到当地税务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三无、孤儿、五保由医保负责处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暂时不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五)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免缴当年费用,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备案(阿荣旗医保局大厅2号窗口,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张、新生儿户口本页复印件一张)。三、缴费地点(一)那吉镇内的居民到所辖社区缴费;(二)那吉镇内的在校生到所在学校缴费;(三)那吉镇以外的其他乡镇(包括那农、格农)到所辖的乡镇缴费;(四)林场到所辖林场缴费。四、缴费标准(一)普通成年人:元/年/人;(二)普通未成年人:元/年/人(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为未成年人);(三)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成年人:元/年/人;(四)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元/年/人。国家税务总局阿荣旗税务局年10月9日阿荣旗医疗保障局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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