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

雄县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口,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能力,让城乡居民在医疗卫生服务上有获得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方式,为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医院50名,医院26名,雄县疾控中心10名,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8名,雄县妇幼保健院10名。详见《雄县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地户籍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的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医院、医院临床、中医、口腔、麻醉岗位需取得本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鉴于各省界定本科一批录取院校范围不同,证件审核时,外省生源地应聘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下同),儿科、药学和医学影像岗位需取得本二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护理岗位需取得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应聘雄县疾控中心、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雄县妇幼保健院岗位需取得本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

所有应聘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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